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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职责
来源:金堂县城管局 发布日期:2019-06-18 14:44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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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地方性城市管理、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牵头负责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综合管理协调体系、责任体系和考核体系。负责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城市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制定建设项目环卫设施配套标准,参与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并联审批及竣工验收。组织城市重要环卫设施项目建设方案审查。制定环卫清扫、冲洗除尘、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等管理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餐厨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的排放、收集、运输、处置以及建筑垃圾的排放、运输和消纳处置。 
(四)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和维护。参与城市道路、桥梁设施(含新建、扩建、改建)重点工程的规划、建设、竣工验收,负责接收移交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城市桥梁安全运行监控。监督管理挖掘和占用城市道路、桥梁改造施工及依附城市道路、桥梁设施。
(五)负责县城规划区内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监督管理。参与编制县城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市容秩序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市容秩序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对临时性占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广场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六)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夜景灯饰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审查、检查和验收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夜景灯饰工程建设方案。 
(七)负责县城区临时占用城市公共绿地、砍伐或迁移城市树木的监督检查。负责公共绿地、绿化广场、小游园、步游道等绿化工程的接收管理和维护工作。参与新建、扩建、改建市政工程配套绿地规划方案的审核和竣工验收。参与园林绿化工程及庭院绿化工程的审核和竣工验收。
(八)行使市容秩序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根据授权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
(九)负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督察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履职情况。牵头组织全县性城市管理领域重大执法活动和专项执法行动。 
(十)牵头组织查处全县跨区域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案件和重大案件。负责受理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 
(十一)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文化建设和社会动员工作。 
(十二)牵头组织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扬尘治理工作。承担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急抢险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城市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城市管理特许经营权出让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事故应急、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推进“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以理顺体制机制为途径,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强化营商环境建设,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 在商贸流通市场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各类商贸流通市场责任人(所有权人、经营单位、管理单位)履行市场容貌和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各类商贸流通市场交易行为和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县商务局负责各类商贸流通市场布局、布点及规划,指导市场建设。规划、建设、农业、公安、环境保护、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对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2. 在户外广告设施和非交通指示设施管理、道路设施维护方面的职责分工。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和乡镇场镇户外广告的设置管理,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公告牌的规划、设置、监督管理,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已建成道路、桥梁护栏的管理和维护;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县城及淮州新城规划区外和乡镇场镇规划区外公路(国省干线外)沿线建控区内户外广告的设置管理;县公安局负责县城规划区内门(楼)牌的规划、设置、监督管理,负责县城规划区内路铭牌、机关企事业单位名称指示牌的规划、设置、监督管理,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已建成道路、桥梁隔离栏的规划、设置、监督管理。其他职责由各乡镇按照道路权属和场镇管辖范围分别负责。 
3. 与县水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河堤以上(含河堤上表面)护栏的日常维护、管理。县水务局负责河堤以下(含河滩、水面)的日常维护、管理和河堤、护栏自然灾害、结构性损毁的维护,负责县城规划区内下穿隧道抽水泵房等排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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