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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明等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来源:金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0-02-27 16:59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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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 注

1

金堂国用(2010)字第6284

张国明 邱小英

土地

金堂县淮口镇淮洲大道35311317

遗失补证

 

金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2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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