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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就业
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办事指南
来源:金堂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5-06-18 18:54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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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规程: 1、申请:持申请材料向金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提出申请,由工作人员初审后受理。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够当场作出书面决定,不同意审核的,书面说明理由。审核事项依法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在承诺期内办结;
3、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标准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由窗口工作人员答复申请人。
所需材料: 1、开办职业介绍机构的申请报告;
2、机构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
3、场地所有权证明或验资证明;
4、注册资金(注册资金在5万元以上)的验资证明;
5、负责人及职业介绍从业资格证明(参加劳动部组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般一年二次);
6、法定代表的身份证明及工作人员资质证明。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办事机构: 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 金堂县十里大道二段89号,金堂县人社局五楼
联系方式: 028-8493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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