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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办事指南
来源:金堂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2019-05-07 15:24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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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置条件

二、项目概述

1、办理窗口: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卫生健康8号窗口

2、法定时限:45工作日

3、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4、专家评审现场核查时限:

5、是否收费:不收费

6、窗口电话:(028)84922663

7、投诉电话:(028)84922661

8、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7:00(节假日除外)

9、办理机构:金堂县卫生健康局

10、办理地址:金堂县赵镇迎宾大道一段388号

三、法定依据

(一)《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修订版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国务院令第374号)

(三)《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01修正版

(四)《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

四、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县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局窗口提交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补正后受理;

第二步:县卫生健康局按照规定程序,根据申请材料和现场审查意见进行审查,并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对审核合格证予以注销;不予注销的,给予办事人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五、申请材料(所有提交的材料需加盖公章并装入标准档案袋中)

注:申请资料应用A4纸打印(图纸除外),逐页加盖公章,按次序装订;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资料的各项内容应真实、完整、清楚,不得涂改。未取得公章的企业在提供的资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非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的,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1.《医疗机构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1份;

2.申请注销的证明材料(上级主管部门文件、本机构股东会议决议)1份;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以及印章销毁证明复印件1份;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的复印件1份(需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符)。

5.医疗机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已注销(撤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七、备注

八、数量限制

九、行政审批年检或年审

十、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十一、网上预审

十二、审批不见面/仅跑一次路/复杂事项

仅跑一次路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宜

联系电话:02884922663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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