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再融资奖励政策
来源:金堂县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2019-11-27 11:33 关注度:

一、政策内容摘要

对已上市并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公司债、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债、区域集优票据等进行再融资的民营企业,按融资额的0.5%给予奖励,单户企业奖励最高50万元。

 

政策依据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7个实施细则的通知

 

三、主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县经信局  02884921685

 

四、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钟冬丽  02884921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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