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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审计局部门职能
来源:金堂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2019-07-17 13:46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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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雷育  职务:局长、党组书记  办公电话:028-84982961  传真电话:028-84982961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赵镇迎宾大道一段388号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审计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2.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和检查,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重大项目进行稽察。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3.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县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建议,包括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街道)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县级政府投资和以县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财政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审计约谈,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组织开展审计领域内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和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0.负责相关机构的国有企业监事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推进“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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