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堂县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招收初中毕业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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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9-07-18 16:26来源:金堂县教育局
金堂县招生考试委员会 金堂县教育局
金招考委〔2019〕4号
关于印发《金堂县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 学校统一招生(招收初中毕业生) 考试工作实施规定》的通知
各片区督导组、各中学(九义校): 现将《金堂县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招收初中毕业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金堂县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招收初中毕业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
金堂县招生考试委员会 金堂县教育局 2019年3月28日 附件
金堂县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 (招收初中毕业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
为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招生考试公平、公开、公正、根据成招考委〔2019〕9号文件精神,结合金堂实际,制定2019年金堂县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招收初中毕业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 一、招生计划 (一)划区域管理 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行划区域管理,未经批准,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区域招生。2019年全市共设16个招生区域。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共同组成1个招生区域(简称“5+2”区域),其余15个区(市)县各作为一个招生区域。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单独制定暂行政策。 (二)计划的确定 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由成都市教育局统筹管理。 1.我县高中招生计划。根据金堂县初中毕业生的规模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学位数等情况,统筹确定我县的预计招生计划,由县教育局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 2.成都范围内的中等职业学校(含省属、市属以及民办,以下简称“中职学校”)的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成都市教育局备案,由成都市招考办公布。成都市以外的中职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向成都市招考办报送招生计划,由成都市招考办公布。 3.五年制高职(含师范)招生计划。省发改委、省教育厅下达后,市招考办向社会公布。 (三)计划的执行 1.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公、民办普通高中均要严格执行经核定的制度计划,不得未经批准擅自追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无计划招生。 2.中职学校招生实行指导性计划。招生录取过程中,各中职学校公布的指导性招生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3.五年制高职(含师范)招生计划。由成都市招考办汇总考生志愿信息后,报省教育考试院执行。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条件 1、报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学生须初中毕业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历、能适应高中阶段学习、身体健康。 (1)报考师范类的学生,还须具备学习师范专业的素质,志愿从事小学、幼儿、特殊教育事业。 (2)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统招计划的学生,户籍(学籍)需符合我县规定。 (3)户籍不在我县、学籍在我县的考生,原则上应回户籍地报名参加中考;若考生不回户籍地报名参加中考,可向学籍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在就读学校报考。符合我县升学条件的,可以填报普通高中、中职学校;若考生要在考后回户籍所在地升学,应在报名前咨询户籍所在地中考升学政策。 2、下列人员限制报名: (1)初中非毕业年级的在校学生不能报名; (2)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在籍学生不能报名;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能报名。 (二)报名时间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至21日。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结束后,现场确认时采集考生电子照片。 三、考试 中考实行“六统一”,即:全市统一考试科目和时间,统一命制中考试题,统一制定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统一考试方式,统一组织评卷,统一公布中考成绩。 (一)考试科目和时间 2019年中考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六科,其中,物理、化学包括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以及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在九年级下期4月底以前进行,九年级结束时,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的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一并进行,安排如下:
(二)试卷要求和计分办法 1、试卷要求及构成 中考各科试卷按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命题,着重考查考生基本素养、对学科基础知识掌握和运用情况。试题(包括副题、带试题内容的答题卡、英语听力U盘,下同)和参考答案在本科目考试启用前属机密级事项,按国家秘密事项管理。 评分参考在启用前属机密级事项,启用后3年内作为不得公开的内部材料管理。考生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在成绩公布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试题分A、B卷,A卷满分各100分(其中英语A卷包括听力考试30分),B卷满分各50分。物理分A、B卷,A卷满分100分(其中笔试部分满分为90分,实验操作部分满分为10分),B卷满分为20分。化学只设A卷,满分100分(其中笔试部分满分为90分,实验操作部分满分为10分)。各科笔试考试均为闭卷考试。 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分四等,分别为:完成实验操作、基本完成实验操作,不能基本完成实验操作、缺考,对应分值为10分、8分、5分、0分。 体育考试项目为:坐位体前屈(满分15分),立定跳远(满分20分),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满分15分),总分满分50分。 外语类学校(班)的英语科,原则上单独命题,统一考试。 2、计分方法 考生的成绩包括毕业成绩和升学考试。 毕业成绩只计A卷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级,各等级的标准由成都市教育局确定。 升学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满分700分。具体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为A、B卷成绩之和,满分各150分;物理为:A卷成绩×50%+B卷成绩,满分70分;化学为:A卷成绩×50%,满分50分;体育考试成绩,满分50分;同时,将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的毕业成绩等级按A等20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8分、缺考0分计入升学成绩,满分各20分。物理、化学在计入升学成绩时,均保留小数,总分合成后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不保留小数。 (三)考试组织 考试工作由成都市市招考委、成都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县招考委、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点原则上分片相对集中设置。 四、评卷 全市实行统一远程网上评卷。成都市招考委、成都市教育局统一领导,成都市招考办统一管理,各区(市)县组织实施,按统一标准设置、管理评卷点。 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可申请对成绩进行复核。 五、综合素质评价 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局宣教科牵头,各校4月底前完成。应在中考前通知学生本人,中考录取时按以下规定执行。
六、填报志愿 学生根据自己的情况、按不同的录取批次填报各类学校志愿。金堂县内普高升学、中职升学志愿由县招考办统一组织进行;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和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志愿以及五年高职(师范)、市上公布的金堂县外三年中职志愿,均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由考生进入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网上填报。 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考虑,填报志愿截止时间过后,一律不再填报、更改志愿。 报考隶属市人社局综合管理的技工院校的学生,除可按上述方法报考外,还可直接到县人社局、各技工院校报名点办理登记手续。 七、指标到校生及中职直升生 根据有利于扶助、提升薄弱学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将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金堂中学)部分统一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择优录取。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继续进行中职类学校直升生招生,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八、加(面)试 凡填报有需要进行加(面)试的中职学校志愿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结果由招生学校在录取时参考。 九、投档及录取 全市中考录取由成都市招考委与成都市教育局统一领导,成都市招考办和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一)中心城区普通高中的录取工作。 1、“5+2”区域普通高中录取由成都市招考办组织实施。 2、龙泉驿区、青白江区、双流区、温江区、郫都区、新都区6区域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其中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由成都市招考办组织实施。 (二)我县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录取工作,由金堂县招考委和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分四批次进行,被前面批次录取的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第一批次录取(指标到校生);第二批次录取(金堂中学、淮口中学);第三批次录取(实验中学、高板中学、竹篙中学);第四批次录取(县内中职类学校)。 (三)五年高职(师范)和县外中职学校录取。凡在成都市招生的五年高职(师范)和各类中职学校,均按规定由成都市招考办组织办理录取手续。各中职学校严禁以自主招生的形式录取已参加2019年中考的应届考生。 十、加(降)分政策 (一)五年制高职(含师范)、普通中专(含中师)、成人中专的有关录取加分政策按省招考委有关规定执行。 (二)全市普通高中录取加分政策及资格审查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加5分。由成都市委统战部负责资格审查。 2.台湾省籍考生,加5分。由成都市委统战部负责资格审查。 3.符合规定的留学人员子女,加5分。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 4.军人子女优待办法按相关政策执行,由成都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负责资格审查。 5.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优待办法按相关政策执行,由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资格审查。 6.上述各类加分相关政策的宣传及解释、考生及家长应提供的材料、申请及审查的流程由各单位(部门)分别负责。审查工作应于5月底以前完成,并于5月31日前将正式名单(含考生的报名号、身份证号、享受照顾类别等信息)以公函送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教育局收到名单,经审核后,交市招考办按程序统一公示,考生若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应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资格审查单位(部门)提出申诉,逾期不再受理。资格审查单位(部门)接受考生申诉后,应立即进行复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复查结果告知考生,同时将需要纠正的信息以公函告知市教育局,由市招考办按程序公布、执行。 7.在录取中,若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政策照顾,只享受一项最高分值的加分。所有学科类竞赛获奖均不享受加分。 十一、强化学籍管理与招生考试的衔接 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以及成都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规定。各初中学校的所有初中毕业生均需参加中考报名,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的格式上报所有初中毕业生的录取信息,成都市教育局将以上报的报名数据和录取数据作为计算初中巩固率和高中升学率的重要依据,并作为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学籍管理的基础信息。 十二、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招生纪律 县招考委、县教育局要切实加强领导,保证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各毕业学校和招生学校应严格执行本规定,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规定。各类学校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确保学生顺利完成义务教育,切实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毕业学校在志愿填报中不得误导考生,不得更改考生志愿,不得与招生学校进行不正当的招生联系,严禁有偿招生。 教育局、招考办、毕业学校和招生学校应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向考生、家长和社会做好宣传工作,招生宣传不得妨碍初中教育教学工作,严禁诋毁其它学校和其它类别的教育,杜绝恶性竞争。 对在学籍管理及中考报名、考试、评卷、填报志愿,录取等环节中有违纪舞弊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本规定由金堂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抄送:市招考办,县招考委成员单位,各中学校 金堂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2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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