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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全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工作,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现将我县教育资助项目相关事项公示如下(金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28-84992013)。
教育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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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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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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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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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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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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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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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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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保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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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困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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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申请,学期发放;不重不漏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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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许可的幼儿园中就读,由民政部门认定的成都户籍的低保、孤儿、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困难、低保边缘困难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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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书面申请→学校初审→村、镇审核→学校评审、公示、上报→县民政局、教育局终审→实施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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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益性幼儿园:“每学期应收保教费”减“三儿资助”;
2、非公益性幼儿园:免收保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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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幼儿须同时享受“三儿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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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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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入园或转园时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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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县级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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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书面申请→户籍地村、镇、县扶贫办审核→幼儿园初审汇总上报→教育、扶贫部门审核公示→实施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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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办幼儿园据实免除保教费;
2、民办幼儿园执行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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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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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儿”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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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申请,学期发放;不重不漏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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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幼儿园在园幼儿(三岁以上成都户籍)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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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书面申请→社区审核→幼儿园审核、公示、上报→县资助中心、学前教育科终审→实施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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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生.月,一年按10个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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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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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宿生生活补助
(帮困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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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申请,学期发放;不重不漏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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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于公办学校(含收费标准不高于公办学校的民办中小学)的低保、五保、困难家庭且在校住宿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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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申请→学校初审→村、镇审核→学校评审、公示、上报→县民政局、教育局终审→实施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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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1000元/生.年
初中125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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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志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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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申请,学期发放;不重不漏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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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中由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及特困供养人员中的优秀非住宿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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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申请→学校初审→村、镇审核→学校评审、公示、上报→县民政局、教育局终审→实施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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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1000元/生.年
初中125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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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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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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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申请,学期发放;不重不漏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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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宏志班学生、低保、孤儿及持有民政局低收入家庭告知书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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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申请→班级初审→学校评审、公示、上报→县资助中心、基教科终审→实施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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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20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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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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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申请,学期发放;不重不漏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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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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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申请→班级初审→学校评审、公示、上报→县资助中心、基教科终审→实施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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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各校实际收取学生学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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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课本费
(帮困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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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申请,学期发放;不重不漏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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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学校(含收费标准不高于公办学校的民办学校)中成都市户籍的低保、五保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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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申请→学校初审→村、镇审核→学校评审、公示、上报→县民政局、教育局终审→实施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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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课本费600元/生.年;其他以各校实际收取学生学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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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择校生不论是否符合资助条件一律不在本资助范围内)2、低(五)保家庭学生减免学费、课本费、会考费、住宿费等,低收入家庭学生减免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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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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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课本费
(帮困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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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申请,学期发放;不重不漏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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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学校(含收费标准不高于公办学校的民办学校)中成都市户籍的低保、五保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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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申请→学校初审→村、镇审核→学校评审、公示、上报→县民政局、教育局终审→实施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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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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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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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申请,学期发放;不重不漏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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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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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申请→班级初审→年级审查→学校审核→学校上报→县上公示→按规定落实教育救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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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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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占一、二年级非涉农专业学生总数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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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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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申请,学期发放;不重不漏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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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民办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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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申请→班级初审→学校审核、公示、上报→县中心审核、上报→按规定落实教育救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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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学费标准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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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额的部分,学校可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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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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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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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贷尽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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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家长户籍均在本县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及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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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线申请(http://www.csls.cdb.com.cn)→打印申请表→到村(社区)委会或镇(乡)社会事务办公室或高中学校任一进行资格审查→县教育局签定贷款合同→学校录入电子回执→银行审核→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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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不超过8000元/生.年;全日制研究生每人不超过120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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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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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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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普通高中学校应届毕业并考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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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书面申请→学校进行资格评审、公示上报→教育局终审、公示→实施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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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500元/人,省外1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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