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人:金堂县又新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又新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业务用房工程
建设地点:又新镇。
建设内容:修建业务用房208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
工 期:45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 比选申请人可以参加上述各标段比选。
3.1 请比选申请人于 2018年11月2日至 2018 年11月6日,每日上午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金堂县观岭大道22号持单位介绍信领取比选文件。
4.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11月9日 10时 00 分,地点为金堂县赵镇观岭大道22号。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比 选 人: 金堂县又新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又新镇
联 系 人: 程女士
电 话: 13541159365
金堂县人民政府主办 金堂县行政审批局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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