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是指化学品中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坏的物品。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将危险化学品分为八类: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抗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
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摩擦和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气体和热量,使周围的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危险性:这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会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爆炸或致使气瓶阀门松动漏气,酿成火灾或中毒事故
易燃气体的特性:此类气体极易燃烧,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如氢气、甲烷、乙炔等。
有毒气体的特性:此类气体吸入后能引起人畜中毒,甚至死亡。如一氧化碳、氯气等。
易燃液体: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其闭环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汽与空气混合物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闪点:在规定条件下,液体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闪点。闪点越低,表示该液体越容易燃烧。
低闪点液体:闪点低于-18℃的液体。如汽油、乙醚、丙酮等。
中闪点液体:闪点在-18℃-23℃之间的液体。如苯、甲苯、乙醇等。
高闪点液体: 闪点在23℃-61℃之间的液体。如丁醇、氯苯等。
易燃固体: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如红磷、硫磺等。
自燃物品:指燃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如白磷、三乙基铝等。
遇湿易燃物品: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些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如钾、钠等。
有毒品;指进入肌体后,累计达一定量后,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
腐蚀品: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与皮肤接触在4小时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对温度在55℃时,对20号钢的表面均匀腐蚀率超过6.25mm/年的固体或液体。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标志:安全标志是通过图案、文字说明、颜色等信息,鲜明、简单的表征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和类别,向作业人员传递安全信息的警示性资料。
燃烧与爆炸的三要素:燃烧和爆炸本质都是可燃物质在空气中的氧化反应。区别在于氧化速度不同。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和点火源是燃烧和爆炸的三个基本条件。统称三要素。
燃烧的类型:闪燃、自燃、点燃。
闪燃的特点:闪燃是可燃性液体的特征之一,各种液体表面都有一定量的蒸汽存在,对同一种液体温度越高,蒸汽浓度越大。液体表面的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可燃气体,当达到一定温度时,如火焰或炙热物体靠近此液体表面,即会发生一闪即灭的燃烧现象,预示着火警的先兆。
自燃的特点:自燃是可燃物质自发着火的现象,在没有外界火花或火焰的直接作用下能自行燃烧的最低温度称为该物质的自燃点,自燃点越低,越容易引起自燃。
爆炸的定义:物质由一种状态迅速转变成另一种状态,并在瞬间放出大量能量,同时产生具有声响的现象叫做爆炸。爆炸也可视为气体或蒸汽在瞬间剧烈膨胀的现象。
爆炸的类型:按爆炸起因可以分为物理性爆炸和化学性爆炸两大类。
物理性爆炸:物质的状态或压力发生突变等物理变化而形成爆炸,如容器内液体过热、汽化而引起的锅炉爆炸。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超压引起的爆炸。也称爆裂。
化学爆炸:由于物质发生及其激烈的化学反应,产生高温高压而引起的爆炸称化学爆炸。化学爆炸过后,物质性质和成分均发生根本改变。
粉尘爆炸应具备的三个条件:(1)粉尘本身具有爆炸性,如镁粉、煤粉、淀粉、烟草、木粉、塑料等。 (2)粉尘必须悬浮在空气中并与空气混合到爆炸极限。(3)有足以引起粉尘爆炸的热能源。
爆炸极限:可燃气体、蒸汽和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氧气)组成的混合物必须达到一定浓度范围遇到火源才能产生爆炸,这个遇火能发生爆炸的浓度范围叫做爆炸极限,包括爆炸上限和下限。爆炸极限范围越宽,表明该物质的危险性越大。
有毒化学品的形态:一般情况下毒物常以一定的物理形态(气、固、液)存在,但在生产过程中主要以5种形式逸散于空气中。(1)气体。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2)蒸汽。磷蒸汽、苯蒸汽等。(3)雾。悬浮于空气中液体微滴,如铬酸雾、苯喷雾等。(4)烟尘。又称烟气。为悬浮在空气中的烟状固体微粒。如氧化锌烟尘、氧化铅烟尘等。(5)粉尘。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尘粒,直径多为0.1-10um。如石英粉尘、锰尘等。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职业接触限值(OEL)是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化学性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可分为最高容许浓度、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和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