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前置条件)
1. 定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在成都市医保两定管理协同平台查询无869编码可提出新增申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没有信息的药品,及国药准字B的保健药品暂不予新增)。
2. 定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批准文号、生产厂家等相关信息发生变更,通知药品生产企业向市医保局提交药品信息变更申请。
二 、项目概述
1.办理窗口: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医保局501办公室
2.法定时限:即时受理
3.承诺时限:即时受理
4.专家评审现场核查时限:无
5.是否收费:不收费
6.窗口电话:(028)84921906
7.投诉电话:(028)84922661
8.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9.办理机构:金堂县医疗保障局
10.办公地址:金堂县赵镇街道迎宾大道一段388号
三、法定依据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版)〉和36种国家谈判药品有关问题的通知》(成人社发〔2017〕45号)。
四、办理程序
新增流程:
(一)临柜办理
1.金堂县定点医疗机构报送新增资料至县医保局进行初审,由县医保局报送至市医保事务中心医管处。
(二)网上经办
1.登录
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及社会公众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cdhrss.gov.cn/index.action)。
2.新增
第一步:点击首页的“办事服务”,找到“社会保险”栏目;
第二步:点击“社会保险”栏目下的“医疗保险”;
第三步:在弹出页面中找到“医保目录”子栏;
第四步:点击“药品信息新增备案”, 录入备案企业及备案人相关信息,并录入药品相应信息,上传药品说明书,完成备案提交。
修改流程:
药品生产企业将申请修改资料报送至市医保局1313办公室(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4号就业社保大厦13楼)。
五、申请材料
申请新增:《定点医疗机构新增药品申报表》(纸质版鉴医院公章、电子版)和药品说明书原件。
申请修改:申请修改药品信息的红头文件鉴公司鲜章、现今药品说明书原件及药监局注册批件、补充批件等证明,并附详细联系方式。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七、备注
附件1.定点医疗机构新增药品申报表
八、数量限制
无
九、行政审批年检或年审
无
十、事项类型
其他权力
十一、网上预审
否
十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建
联系电话:028-84921906
联系地址:金堂县迎宾大道一段388号
邮政编码:610400
附件1:
定点医疗机构新增药品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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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医院鉴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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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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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医保药品编码 |
药品分类 |
医保药品名称 |
商品名名称 |
剂型 |
规格 |
包装 |
包装单位 |
最小计价单位 |
限制使用范围(文字描述) |
生产厂家 |
批准文号 |
销售价格 |
药品进价 |
卫生厅挂网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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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药 |
中成药 |
中药饮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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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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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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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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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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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点医疗机构报送该表时应附每种新增药品的说明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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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点医疗机构上报新增药品时,应同时报送EXCEL电子表格及纸质版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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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费药品及药品目录库中已有药品不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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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种药品的药品分类以√勾选,在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下空格填写其类别下的小计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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