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置条件
医疗保险异地参保人员在县内开通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二 、项目概述
1.办理窗口: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512办公室
2.法定时限:
3.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4.专家评审现场核查时限:
5.是否收费:不收费
6.窗口电话:(028)84989936
7.投诉电话:(028)84922661
8.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9.办理机构:金堂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10.办公地址:金堂县赵镇街道迎宾大道一段388号
三、法定依据
1.《四川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暂行办法》(川人社发〔2014〕29号);
2.《四川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经办规程》;
3.《关于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周转金管理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4. 《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成劳社办〔2008〕479号)。
四、办理程序
第一步: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5日前通过医保信息系统发起上月异地联网结算医疗费用清算申请;
第二步:县医保事务中心于每月15日至25日通过省级平台审核处理定点医疗机构已清算申请的医疗费用;
第三步:县医保事务中心在25日后三个工作日至次月15日对审核确认无异议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异地医疗清算拨付,打印拨付单据并签字;
第四步:复核人、审批人签字;
第五步:定点医疗机构经办人员按规定报送上月纸质结算资料,领取拨付单据,并签字确认;
第六步:拨付单据交基金管理办公室完成财务拨付手续。
五、申请材料
1.四川省异地就医费用结算申请表;
2.四川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出院结算单;
3.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住院收费专用票据原件;
4.出院病情证明。
5.病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七、备注
无
八、数量限制
无
九、行政审批年检或年审
无
十、事项类型
其他权利
十一、网上预审
否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从乐
联系电话:(028)84989936
联系地址:金堂县迎宾大道一段388号
邮政编码:610400
金堂县人民政府主办 金堂县行政审批局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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