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马书生何元普
何元普生于1829年,家住金堂县城城厢镇槐树街,字麓生,咸丰初年考取秀才为廪生,此时何元普出资捐官,授户部员外郎为六部司副职。咸丰十年(1860年),英法联军攻入北京,火烧圆明园,咸百帝仓惶出逃。何元普以户部郎中从戎,为国抗敌,夙夜不懈。1860年任北京“总理外城巡防,负责保卫京师,得左宗常赏识,誉为“戎马书生”,旋调左师营案。同治帝即位,以留守功擢,又保举担任湖北荆州宜昌道首台,成为主管荆州、宜昌、施州(今恩施)所属州县长官。后左驻守新疆,又调其为甘肃甘凉道台,主管甘肃西部武威、张掖、酒泉所属州县,以保证后方粮道畅通。
何元普在安肃道任上,独持见解,常露锋芒,复遭上司废黜,他深感委屈,乃慷慨陈辞,作《上各大帅书》后,于同治十年愤而还乡,在槐树街建造“篁溪别墅”。从此,何元普常与新都龙藏寺雪堂和尚谈禅论诗,以平胸中愤懑。着有《麓生诗文集》、《荆孩子记略》、《酒泉筹笔》、《静斋新集》。1891年编撰并手书所撰楹联百余幅,名为《静斋手书楹帖》。1888年,为新都宝光寺大雄宝殿撰书:“天下事了犹未了,何妨以不了了之;世外人法无定法,然后知非法法也”,一时为人传诵至今,由此遂成为天下名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