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镇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各项工作,根据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有关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调整金堂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县协调小组)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协调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杨晓涛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刁 义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陈 黎 淮州新城管委会副主任、县政府办主任
陈先国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志办主任
杜 静 县政府办纪检组长
施 勇 县政府办副主任
刘振杰 县政府办副主任
黄廷海 县政府办党组成员、县目督办副主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龙 彦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编办主任
何 敏 县目督办主任
王 俊 县发改局局长
刘 斌 县教育局局长
廖施竣 县经信局局长
唐 爽 县财政局局长
曹乾斌 县人社局局长
钟方健 县文旅局局长
晏万长 县卫计局局长
黎 明 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局长
刁晓舟 县法制办主任
阳光熙 县政管办主任
二、县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
组 长:龙 彦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编办主任
副组长:刁晓舟 县法制办主任
阳光熙 县政管办主任
(二)投资审批组改革组
组 长:王 俊 县发改局局长
副组长:梁 涵 县发改局副局长
邱道英 县经信局副局长
李晓瑜 县国土局副局长
付 波 县环保局副局长
范兴贵 县建设局副局长
李 潮 县政管办副主任
谢廖翔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三)职业资格改革组
组 长:曹乾斌 县人社局局长
副组长:陈 泽 县人社局副局长
(四)收费清理改革组
组 长:唐 爽 县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梁 涵 县发改局副局长
胡 权 县经信局副局长
蒋 萍 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岩胜 县财政局副局长
(五)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 长:黎 明 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梁 涵 县发改局副局长
陈 静 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副局长
李 潮 县政管办副主任
(六)科教文卫体改革组
组 长:刘 斌 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唐红梅 县教育局纪委书记
邱道英 县经信局副局长
陈 丽 县文旅局副局长
刘显卫 县卫计局副局长
(七)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组
组 长:刁晓舟 县法制办主任
副组长:陈 军 县委编办副主任
李 潮 县政管办副主任
(八)责任清单清理改革组
组 长:龙 彦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编办主任
副组长:陈 军 县委编办副主任
刘晓斌 县法制办副主任
李 潮 县政管办副主任
三、县协调小组功能组组长、副组长
(一)综合组(县协调小组办公室)
组 长:陈 黎 淮州新城管委会副主任、县政府办主任
副组长:陈先国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志办主任
杜 静 县政府办纪检组长
施 勇 县政府办副主任
刘振杰 县政府办副主任
黄廷海 县政府办党组成员、县目督办副主任
龙 彦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编办主任
何 敏 县目督办主任
王 俊 县发改局局长
刘 斌 县教育局局长
廖施竣 县经信局局长
唐 爽 县财政局局长
曹乾斌 县人社局局长
钟方健 县文旅局局长
晏万长 县卫计局局长
黎 明 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局长
刁晓舟 县法制办主任
阳光熙 县政管办主任
(二)督查处
组 长:何 敏 县目督办主任
(三)法制组
组 长:刁晓舟 县法制办主任
(四)专家组
县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组建县政府职能转变评估专家组,每两年调整一次专家组成员。
金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3日
金堂县人民政府主办 金堂县行政审批局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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