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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班子
社会事业委员会
来源:县人大办 发布日期:2019-07-12 14:00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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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业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继昌,副主任委员:吴世松)

 

(一)主要工作职责: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或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议案。审议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议案,并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按照常委会和主任会的安排,经常深入实际,调查了解政府及其部门贯彻执行有关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及时向主任会议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当好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参谋。负责常委会、主任会有关社会事业方面的议题的专题调查,组织好社会事业方面的视察和检查活动,积极做好有关方面的跟踪监督。负责人代会和人大常委会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对口联系部门的工作评议。承办人代会主席团交办的有关社会事业方面的议案、批评、建议、意见和有关来信来访工作。通过联系,掌握社会事业方面的基本情况,完成省、市人大有关社会事业相关部门布置的工作。向人民代表大会汇报工作。完成常委会和主任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联系部门:负责加强与县教育、人社、文旅、卫计、档案、广播电视台、县志办、科协、工会、团委、妇联、红十字会、文联、残联、老龄等部门的对口联系工作,通过联系,掌握全县社会事业方面工作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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