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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班子
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
来源:县人大办 发布日期:2019-07-12 15:00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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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

(主任委员:胡帅,副主任委员:张洪)

(一)主要工作职责: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或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议案。审议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议案,并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按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安排,经常深入实际调查了解有关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向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当好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参谋。具体负责常委会议、主任会议有关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议题的专题调查,为常委会审议做好准备工作。组织开展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视察、检查和调研活动。积极做好有关方面的跟踪监督。通过联系,掌握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基本情况,完成省、市人大城环委布置的工作。办理省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交付的有关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工作。承办人代会主席团交办的有关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并提出处理意见。向人民代表大会汇报工作。完成常委会和主任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联系部门:负责加强与县环保、建设、规划、城管、房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的对口联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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