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三溪镇内设8个机构,无下属单位。
三溪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重点履行好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行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方面的基本职能。
2016年,我镇将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业强县、农业固本、文旅兴城”三大战略,坚持“中国脐橙之乡•天府果岭公园”定位,全力加快 “一区三乡” 建设,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努力争创在全省丘区率先、与成都同步高标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示范镇。
一是建设成都工业战略前沿区,力促工业领航经济转型;二是建设脐橙之乡,推进现代农业高端发展;三是建设花果之乡,实现乡村旅游业态突破;四是建设幸福之乡,注重民生事业成果共享;五是加强党的建设,全力夯实基层组织基础。
(二)人员情况
截止2016年1月,共有编制60人,实有在职人员60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实际27人;事业编制17人,实际17人;工勤编制15人,实际15人;政府雇员编制1人,实际1人。离退休人员40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0人。
二、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三溪镇部门预算收入总计1205.82万元,比2015年1145.31万元增加60.51万元,增长5.28%。主要是因为一般预算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三溪镇部门预算支出总计1205.82万元,比2015年1145.31万元增加60.51万元,增长5.28%。
具体情况:
1、基本支出预算963.89万元,比2015年799.77万元增加164.12万元,增长20.52%。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394.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9.27万元,基本公用支出70.18万元。变动的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2、项目支出预算241.93万元,比2015年345.54万元增加-103.61万元,增长-29.98%。变动原因是因为减少了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三)项目支出预算支持的主要方向
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241.93万元,其中2015年当年项目预算241.93万元。支持的主要项目如下:
1、人大事务项目经费0.3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补助。
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项目经费116.92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费、通讯费、乡镇政府运转综合财力保障等经费。
3、成都工业战略前沿区道路环卫作业及市政设施管护资金96.27万元,主要用于成都工业战略前沿区道路环卫作业及市政设施的管护。
4、纪检监察事务项目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经费。
5、农村综合改革项目经费23.40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办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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