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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金堂县赵镇迎宾大道一段388号第二办公楼四楼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管理权限范围内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管理权限范围内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负责全县基层政权建设,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健全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依法有序开展村(居)民自治活动。
(四)负责县域内乡镇(街道)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变更、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调处行政区域界线争议。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
(五)统筹全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组织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
(六)负责全县婚姻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依法查处违法丧葬行为。指导管理殡葬机构的相关工作。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
(九)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十)负责全县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统筹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事故应急、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推进“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四)代管金堂县老龄服务中心。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强化营商环境建设,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健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健局负责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委社治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指导城乡社区自治组织制度建设和依法开展村(居)民自治,积极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健康有序发展。负责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指导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发展,并对其依法实施监管。负责全县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社区自治组织成员队伍建设;县委社治委负责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多元治理体系建设,引导和推动各类主体参与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统筹推进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负责社区志愿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发展社区基金会。统筹推进智慧社区和市民服务智能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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