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堂县民政局 > 办事指南

社会团体登记 办事指南
来源:金堂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9-07-08 05:22 关注度:
〖字体: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打印本稿〗〖关闭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社会团体登记

2.申办条件: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办理窗口: 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民政局窗口

4.办理时限:

社会团体成立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社会团体申请年检时限:10个工作日

社会团体注销登记时限:15个工作日

社会团体遗失补办时限:5个工作日

5.窗口电话:(028)84922062

6.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7.年审年检:

社会团体应当于每年3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

8.联系地址:金堂县赵镇迎宾大道13884414室

二、申请材料

(一)社会团体成立申请材料

1.业务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复文件原件1(收取原件)

    2.社会团体申请书1份(按文本格式拟写法定代表人签字);

3.社会团体章程1份;

4.协会拟任主要负责人及会员分布情况表1份;

5.《社会团体名称核准表》1份(民政局窗口领取);

6.《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

7.《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3份(民政局窗口领取);

8.《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1份(民政局窗口领取);

9.《社会团体印章备案表》1份(民政局窗口领取);

10.《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备案表》1份(民政局窗口领取);

11.《社会团体银行账号备案表》1份(民政局窗口领取);

12.注册资本金“验资报告”1份(原件);

13.办公场所使用权证明(产权证、租借协议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社会团体年检申请材料

1.《社 会 团 体 年 度 检 查 报 告 书》1份(民政局窗口领取);

2.财务会计报告

(三)社会团体注销申请材料

1. 《社会团体法人注销申请表》1份(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2.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收取原件);

3.清算报告书1份;

4.《社会团体办事机构注销备案表》1份(民政局窗口领取);

5.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正、副本(收取原件);

6.社会团体的印章(收取)。

(四)社会团体遗失补办申请材料

1.《社会团体证书遗失申请补证表》1份;(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2.在县级报刊上刊登的原登记证书作废的声明1份。

.办理程序

1.向民政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无误的予以受理,并向群众打印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属可现场更正错误的,应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对申请成立社会团体,符合办理条件的,自作出决定之日通知申请人领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和批准文件。

3.对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取件人凭经办人身份证或受理通知书领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和批准文件

.法定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监督投诉电话

02884982661

六、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办理机构

金堂县民政局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