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网上经办。科学做好业务分流工作,引导参保企业和参保人员网上办理相关社保业务,积极为企业和个体人员提供预约服务,截至目前,已接受预约经办业务2000余件。
二是落实缓缴社保。疫情防控期间难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单位,可直接办理“延缴”社保费业务;保障延长缴费期结束后生产经营仍面临困难、确实无力缴纳社保费的单位,可申请办理“缓缴”社保费业务;延长缴费期结束后生产经营仍面临困难、确实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申请缓缴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费。截至目前,有意向申请社保缓缴的企业12家。
三是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标准调整为“全口径省平工资”的50%。按照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缴纳五险,单位部分减少43.04元/月,个人部分减少21.52元/月,共计每月减少64.56元。
金堂县人民政府主办 金堂县行政审批局承办
蜀ICP备13001076号
管理维护:(028)84922299 (028)84922661 技术支持:(028)85455369 网站标识码:510121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