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摘要
对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并完成股份制改造的民营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在新三板挂牌的给予最高50万奖励,对上市申请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首发上市的按融资额的1%给予最高350万元奖励。
二、政策依据
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
三、主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县经信局 028—84921685
四、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幸红锦 028—84921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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