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摘要
法人银行业机构对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的贷款,其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的同比增速。
二、政策依据
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
三、主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县经信局 028—84921685
四、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钟冬丽 028—84921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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