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住房租金政策
来源:金堂县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2019-08-21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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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内容摘要
引进的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新招聘的全日制博士生,经县人才办核实,可长期零租金入住我县85平方米左右人才公寓,在我县连续工作满10年,根据工作实绩可申请办理住房产权过户。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经县人才办核实后,可零租金入住县人才公寓(含赵镇、淮口两地的人才公寓)。
二、政策依据
金委发〔2017〕10号
三、主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县教育局 028—84986690
四、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陈少雄 028—84994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