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摘要
对申报期内新获得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的民营企业,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政策依据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7个实施细则的通知
三、主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县经信局 028—84921685
四、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段 敏 028—84921681
金堂县人民政府主办 金堂县行政审批局承办 蜀ICP备13001076号 管理维护:(028)84922299 (028)84922661 技术支持:(028)85455369 网站标识码:5101210012
川公网安备 51012102000217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