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对象名称:金堂县来顺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四川贝尔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91510121MA6CB5MD9W
简要违法事实:违规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结算医疗费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
处罚决定书文号:金医保罚决字【2019】1号
处罚结果:责令改正并退回已经支付的费用51651.29元,处以103302.58元罚款。
处罚时间:2019年12月10日
金堂县人民政府主办 金堂县行政审批局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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