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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饮用水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金堂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环保局 发布日期:2018-05-22 12:13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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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政府(街道办)、县级有关部门:

    2018年度金堂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已经县饮用水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2018年度金堂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方案

 

            金堂县饮用水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      

 

 

 

 

 

 

 

2018年度金堂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环境问题整改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根据原环保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环环监[2018]25号)要求,结合我县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成都市饮用水源保护条例》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我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突出问题整改,2018年11月底前实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零风险,保障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

二、整改方案

(一)北河饮用水源(纳入省级专项整治名单)

存在问题:

1.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存在交通穿越(清官大桥)。一是完善应急防护设施;

2.北河右岸一级保护区部分隔离防护设施已损坏。

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

1.10月30前,完成清官大桥导流槽和应急池的设置(责任单位:县金路集团);

2.8月31日前,完善北河右岸一级保护区隔离(责任单位:县金路集团,配合单位:赵镇街道、清江镇)。

(二)红旗水库饮用水源(纳入省级专项整治名单)

存在问题:

1.一级保护区存在散居农户(约33户,其中德阳广汉市1户);

2.一级保护区存在交通穿越(官红路及位于德阳广汉市境内的松林村道);

3.二级保护区存在散居农户(德阳广汉市境)。

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

1.11月30日前,完成一级保护区散居农户拆迁(责任单位:官仓镇;德阳广汉市境内的由县环保局负责函告);

2.11月30日前,完成官红路改道(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金路集团,配合单位:官仓镇;德阳广汉市境内的由县环保局负责函告);

3.函告德阳广汉市,请其按照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相关要求规范二级保护区散居农户污水收集处置等工作(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三)东风水库饮用水源(纳入省级专项整治名单)

存在问题:

1.二级保护区存在交通穿越(S101省道K44-45处);

2.一级保护区存在交通穿越(福兴镇村道)

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

1.10月30前,完成S101省道K44-45处导流槽和应急池的设置(责任单位:县金路集团);

2.11月30日前,完成福兴镇村道改道工作(责任单位:福兴镇,配合单位:县交通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增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尽职尽责,加强协调联动,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按时完成。

(二)严格落实责任

整治任务时间紧、任务重、标准严,各乡镇(街道)政府(街道办)要统筹设计、通盘考虑,明确任务路线图,将每个问题的整治任务细分到每个具体环节,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人;县饮用水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专题会,研究、分析、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要建立督查检查机制,定期开展整治推进情况督查检查,对进展缓慢的,采取通报、约谈和纳入目标考核等措施,督促整治工作的落实。

(三)加强信息报送

通过《新金堂》、金堂县公共信息网,向社会公布水源地存在问题、整改方案及推进情况和水源地信息、水源地水质状况(每月)、自来水出厂水水质(每季度)、用户水龙头出水水质(每季度);每月25日前,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将整治工作动态和信息报送县饮用水水源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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