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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疫情防控就业政策简介

来源:金堂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0-02-22 18:14 关注度:

第一部分  疫情期间补贴


一、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扩产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1.享受条件:新冠疫情期间,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防疫指挥部提供)因扩大产能需要,新招用职工并缴纳社保1个月及以上。
2.补贴标准:2000元/人,补贴对象为企业。
3.对口联系:金堂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就业援助962110”服务中心
电话:84937313 


二、疫情期间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
1、 享受条件:全市中小企业(不含专营劳务派遣的企业)在因疫情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线上培训。
2、 补贴标准:参照《成都市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及标准》(成人社发〔2018〕11号)中相同或相近工种和等级所对应的补贴标准合理确定。
3、 业务咨询:金堂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就业培训和技能人才服务站
电话:84935915 


三、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1.享受条件:中小微企业吸纳成都市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因疫情无法返岗的成都户籍农民工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
2.补贴标准:1000元/人。补贴对象为企业。
3.对口联系:金堂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就业援助962110”服务中心
电话:84937313 


四、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1.享受条件:依法缴纳失业保险。(1)中小微企业2019年裁员率应低于5.5%;(2)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2019年末裁员率放宽至参保职工总数的20%。(3)其他参保企业,2019年裁员率应低于3.31%。
2. 补贴标准:企业及其职工2019年度在本市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去产能企业为70%),补贴对象为企业。
3.对口联系:金堂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失业保险服务站
电话:84997157 


五、疫情期间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1、享受条件:企业组织员工参加新型学徒制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完成了培训任务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
2、补贴标准:
(1)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4000-6000元/人/年,符合《成都市高质量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技能提升重点目录》的职业增加1000元/人/年,补贴对象为企业。
(2) 高技能人才培训。3000-6000元/人/年,补贴对象为企业。
3、业务咨询:金堂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就业培训和技能人才服务站
电话:84935915 


六、疫情期间职工岗前培训补贴
1、 享受条件:成都市参保企业在新聘用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入职12个月以内进行了岗前培训的。
2、补贴标准:500元/人,补贴对象为企业。
3、 业务咨询:金堂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就业培训和技能人才服务站
电话:84935915


第二部分 常规补贴


七、全民免费技能提升补贴
服务方式:电话预约办理
所需资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3、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网上证书查询截图的打印件。
补贴标准:初级1000元,中级1500元,高级2000元,补贴对象为个人。
业务咨询:金堂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就业培训和技能人才服务站
电话:84935915 


八、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办理(用于企业免税)
1.享受条件:企业新招收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及贫困人员
2.补贴标准:由税务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对口联系:金堂县农民工服务中心“962110”就业援助中心
电话:84937313 


九、一般企业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1.享受条件:一般企业当年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2.补贴标准:社保补贴:为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所缴纳的城镇养老、医疗(含大病补充)和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岗位补贴:享受社保补贴满12个月后,按每人每年5000元申请岗位补贴,不超过36个月。补贴对象为企业。
3.对口联系:金堂县农民工服务中心“962110”就业援助中心
电话:84937313 


十、小微企业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1.享受条件:小微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上年度毕业生和异地户籍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2.补贴标准:社保补贴:为招用高校毕业生所缴纳的城镇职养老、医疗(含大病补充)和失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
岗位补贴: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满12月后,按继续留用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人岗位补贴。补贴对象为企业。
3.对口联系:金堂县农民工服务中心“962110”就业援助中心
电话:84937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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