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前置条件)
无
二、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内资企业(企业集团)名称变更预先核准
2、办理单位:成都市金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办理窗口:县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4、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5、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7、窗口电话:(028)84922091
8、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法定依据
1、《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7号)
2、《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总局令第10号)
3、《企业登记程序规定》(工商总局令第9号)
四、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金堂县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在承诺时限内,向申请人发放《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五、申请材料:
1、企业(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企业集团)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一式一份);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企业(母公司)印章;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一式一份)。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集团证书复印件;
注:
1、企业法人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及《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申请企业(企业集团)名称变更核准适用本规范;
2、《企业(企业集团)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登陆成都市工商局网址:http://www.cdgs.gov.cn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4、冠省名、国家名或者无行政区划名称须由上级登记机关审批;
5、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母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鲜章或签字。
备注: 1、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长《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一次(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延期时,投资人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投资人不同的,应当另行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2、《预先核准企业(企业集团)名称延期(调整、撤销、补发)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登陆成都市工商局网址:http://www.cdgs.gov.cn下载或者到金堂县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4、预先核准企业(企业集团)名称撤销适用于企业(企业集团)名称中行政区划名称、行政区划地名、字号、行业或组织形式的变动。
5、预先核准企业(企业集团)名称调整、撤销、补发的,应提交股东有效身份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非自然人股东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6、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
五、前置条件:
无
六、备注
七、权力事项类型
即办件
八、办理结果
其他
九、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审批
十、网上预审
否
十一、表格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十二、是否上下协同
否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申请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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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企业名称 (请选用不同的字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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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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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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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 (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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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金)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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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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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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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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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 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3、同意□不同意□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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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 |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权限需选择“同意”或者“不同意”,请在□中打√。
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1)
投资人姓名或名称 |
证照号码 |
投资额 (万元) |
投资比例(%) |
签字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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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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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信息 |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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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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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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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 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
注:1、投资人在本页表格内填写不下的可以附纸填写。
2、投资人应对第(1)、(2)两页的信息进行确认后,在本页盖章或签字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人加盖公章。
(2)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审核表
受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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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通知书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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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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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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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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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
受理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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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
核准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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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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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金堂县人民政府主办 金堂县行政审批局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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