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健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卫生健康和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下同)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起草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县卫生健康发展战略、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并组织实施。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组织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组织推进全县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
(三)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拟订全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金堂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贯彻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建立药品使用监测预警机制和短缺药品会商联动机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为食源性疾病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组织协调《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执行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监督管理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负责无偿献血日常管理工作。完善全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八)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推动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实施。
(九)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负责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监督管理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调查处理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妇幼保健工作。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基层卫生健康、妇幼保健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十三)指导金堂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推进“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和健康金堂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强化营商环境建设。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县发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健局负责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提出全县人口发展及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配合,参与拟订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落实国家、省、市、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改局负责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 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健局负责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 与县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健局负责牵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通报机制,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的调查处置。县卫健局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对食品安全事故相关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两部门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 与县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5. 与县经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健局负责全县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服务的行业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全县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各级医疗机构及基层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县经信局负责拟定县中药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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