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金堂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主任,县级干部分工的通知
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赵镇街道人大工委、各乡镇人大主席团:
经研究,现将《金堂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县级干部分工》印发你们。
金堂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22日
金堂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主任,县级干部分工
陈文建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全面工作。
谢晓卉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分管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县人大社会事业委员会工作;完成县委安排的工作和主任临时交办的任务。
联系淮口镇、竹篙镇、金龙镇、土桥镇人大主席团工作。
与颜仁福同志互为A/B角。
颜仁福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分管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工作;完成县委安排的工作和主任临时交办的任务。
联系官仓镇、福兴镇、隆盛镇、平桥乡人大主席团工作。
与谢晓卉同志互为A/B角。
黄 航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分管县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县人大信访办公室工作;完成县委安排的工作和主任临时交办的任务。
联系三星镇、栖贤乡、赵家镇、转龙镇人大主席团工作。
与伍玉地同志互为A/B角。
伍玉地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分管县人大农业委员会工作;完成县委安排的工作和主任临时交办的任务。
联系高板镇、广兴镇、又新镇、云合镇人大主席团工作。
与黄航同志互为A/B角。
廖春龙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分管县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完成县委安排的工作和主任临时交办的任务。
联系清江镇、三溪镇、白果镇、五凤镇人大主席团工作。
与罗兴国同志互为A/B角。
罗兴国 县级干部
协助分管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支部、工会、离退休干部、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等工作;完成主任临时交办的任务。
联系赵镇街道人大工委工作。
与廖春龙同志互为A/B角。
附件:县人大各工作机构、各专门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及联系部门
县人大各工作机构、各专门委员会
主要工作职责及联系部门
一、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信访办)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传达常委会、主任会的决议和决定,协调各工作机构、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共同完成常委会和主任会布置的任务。按照常委会和主任会的布置,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向主任会汇报情况,提出建议意见,当好主任会议的参谋。承担县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会议的筹备和文秘、会务工作。会同各工作机构、各专门委员会做好常委会视察和常委会执法检查的有关工作。受主任会议委托,拟定有关议案草案。负责机关的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政工、人事和财务工作。负责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文件、档案、保密、文印等工作。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行政事务、安全保卫、考核考勤、清洁卫生、后勤服务、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理上级和本级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承办单位按时办理信访转办事项并适时抽查回访。负责机关的老干部工作。协助办理市人大代表和县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负责县人代会有关选举方面的工作。完成常委会和主任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法制委员会
(一)主要工作职责: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或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议案。审议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议案,并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部署,经常深入实际,了解“一府两院”对主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及时向常委会和主任会反映情况和提出建议,当好法律参谋。具体负责常委会、主任会有关政法方面的议题和专题调查,组织好政法方面的视察和检查活动,积极做好有关方面的跟踪监督。负责对口联系部门的工作评议。负责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向宪法宣誓和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做好常委会、“一府两院”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人代会主席团交办的有关政法方面的议案、批评、建议、意见和有关来信来访工作。通过联系,掌握法律方面的基本情况,完成省、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和内务司法委员会布置的工作。负责人大常委会法律研讨会的筹备工作。牵头办理省、市人大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的工作。向人民代表大会汇报工作。完成常委会和主任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联系部门:负责加强与县法院、检察、监察、人武、综治、维稳、国安、信访、保密、公安、民政、司法、法制办、外侨台办、政管办、应急办、消防等部门的对口联系工作,通过联系掌握全县法制建设的基本情况。
三、财政经济委员会
(一)主要工作职责: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或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议案。审议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议案,并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安排,经常深入实际调查了解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向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当好财经工作方面的参谋。具体负责常委会议、主任会议有关财经方面议题的专题调查,为常委会审议做好准备工作。组织财经方面的视察、检查和调研活动。积极做好有关方面的跟踪监督。通过联系,掌握财经方面的基本情况,完成省、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布置的工作。办理省市人大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的工作。承办人代会主席团交办的有关财经方面的议案、批评、建议、意见和有关来信来访工作。完成财经方面的目标任务。向人民代表大会汇报工作。完成常委会和主任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联系部门:负责加强与县发改、工业、经信、财政、交通、商务、投服、审计、市场监管、工商联、安监、供销社、统计、国家统计局金堂调查队、国税、地税、金融、保险、电力、邮政、电信、烟草、平台公司等部门的对口联系工作。
四、社会事业委员会
(一)主要工作职责: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或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议案。审议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议案,并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按照常委会和主任会的安排,经常深入实际,调查了解政府及其部门贯彻执行有关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及时向主任会议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当好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参谋。负责常委会、主任会有关社会事业方面的议题的专题调查,组织好社会事业方面的视察和检查活动,积极做好有关方面的跟踪监督。负责人代会和人大常委会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对口联系部门的工作评议。承办人代会主席团交办的有关社会事业方面的议案、批评、建议、意见和有关来信来访工作。通过联系,掌握社会事业方面的基本情况,完成省、市人大有关社会事业相关部门布置的工作。向人民代表大会汇报工作。完成常委会和主任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联系部门:负责加强与县教育、人社、文旅、卫计、档案、广播电视台、县志办、科协、工会、团委、妇联、红十字会、文联、残联、老龄等部门的对口联系工作,通过联系,掌握全县社会事业方面工作的基本情况。
五、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
(一)主要工作职责: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或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议案。审议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议案,并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按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安排,经常深入实际调查了解有关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向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当好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参谋。具体负责常委会议、主任会议有关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议题的专题调查,为常委会审议做好准备工作。组织开展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视察、检查和调研活动。积极做好有关方面的跟踪监督。通过联系,掌握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基本情况,完成省、市人大城环委布置的工作。办理省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交付的有关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工作。承办人代会主席团交办的有关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并提出处理意见。向人民代表大会汇报工作。完成常委会和主任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联系部门:负责加强与县环保、建设、规划、城管、房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的对口联系工作。
六、农业委员会
(一)主要工作职责: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或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议案。审议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议案,并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按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安排,经常深入实际调查了解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向常委会、主任会议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当好农业工作方面的参谋。具体负责常委会议、主任会议有关农业方面议题的专题调查,为常委会审议做好准备工作。组织农业方面的视察、检查和调研活动。承办人代会主席团交办的有关农业方面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并提出处理意见。通过联系,掌握农业方面的基本情况,完成省、市人大农业委布置的工作。办理省市人大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的工作。完成农业方面的目标任务。向人民代表大会汇报工作。完成常委会和主任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联系部门:负责加强与县国土、农林、城乡统筹、水务、气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的对口联系工作。
七、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一)主要工作职责:依照法定程序,负责办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相关手续和拟任职人员任职陈述有关工作,掌握选举任命国家工作人员的有关情况。拟定本届县人大代表学习培训计划,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工作。参与“金堂人大网”方案制定、网络搭建及运行相关工作。做好市、县人大代表闭会期间视察、调研、列席会议等活动的联系、协调及服务工作。做好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登记、转办、督查及有关答复工作,做好常委会领导督办重点议案、建议的协调及服务工作。做好市、县人大代表选举有关事项和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相关工作。做好驻县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的联系及相关履职服务工作。接待和处理人大代表来信来访。做好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联系及相关工作指导。完成常委会和主任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联系部门:负责加强与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的县级相关部门的对口联系;负责具体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开展工作。
八、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